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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我国目前现有的网球等级认证主要是由国家体育总局认证的等级证书。然而,认证过程主要根据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级别和名次,由于不同比赛对手或者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对于不同网球等级的定性界定仍然存在争议。研究目的:本研究通过国际网球等级(ITN)和微机电系统(MEMS)惯性传感器采集的运动数据分别验证我国现有的网球技术水平等级分级标准。研究方法:(1)研究对象:实验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招募24名男子右手持拍选手,其中包括12名国家一级运动员及国家健将,年龄(年):24.42±2.54,身高(cm):183.42±6.91,体重(kg):79.58±8.80,训练年限(年):13.58±3.42;12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年龄(年):25.33±1.44,身高(cm):178.67±5.73,体重(kg):71.17±6.25,训练年限(年):5.71±1.32。(2)数据采集:测试前首先进行国际网球等级(ITN)测试,国际网球等级测试是国际公认的网球技术水平评定标准,主要评估基本的五项网球技术动作(正手击球、反手击球、正手截击、反手截击和发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技术动作掌握熟练程度。实验所使用的可穿戴传感器设备选用了Bosch Sensortec集成的BMI160(3mm x 2.5mm x 0.83 mm),采样最常见频率为50Hz。运动传感器提供方向(三轴陀螺仪)和加速度(三轴加速度计)的x-y-z维度读数。加速度计的最大射程是16g,陀螺仪的最大范围是2000/s,惯性数据采集首先通过镶嵌有三轴加速度和三轴角速度的惯性传感器测量单元佩戴于受试者持拍手手腕处,并通过低耗能无线蓝牙技术与智能手机相连接,分别采集30个网球正手击球、反手击球、正手截击击球、反手截击击球和发球有效球数据。(3)数据处理:两种不同运动等级运动员的ITN场地测试结果采用IBM SPSS26.0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数据处理主要通过数据清洗、降噪和过滤,并最终通过可视化处理后实时呈现。我们在一个连续的数据输入信号中区分和分类两种运动技能水平的5项基本网球技术动作。动作的识别或分类涉及到对识别实例的进一步解释和108个带有标签的预测,这些预测是通过戴在腕式可穿戴设备上的惯性传感器数据得出。研究结果:(1)ITN总分:经单因素方差分析(F(2.33)=335.253,P<0.001),各组间ITN总分有显著性差异。Tukey事后测验显示,国家二级运动员组(314.667±16.255,P<0.001)ITN总分显著低于国家一级及国家健将组(384.417±17.370)。(2)ITN等级:经单因素方差分析,两组组间ITN水平有显著性差异(F(2,33)=658.913,P<0.001)。(3)击球深度测试:单因素方差分析(F(2.33)=46.294,P<0.001)结果显示,各组间的击球深度评价分数存在显著差异。Tukey事后测验显示,国家二级运动员组(59.6667±8.282888,P<0.001)的击球深度评估分数显著低于国家一级及国家健将组(78.0000±8.94427)。(4)击球准确性测试:单因素方差分析(F(2.33)=74.567,P<0.001)结果显示,各组间的击球准确性评估分数存在显著差异。Tukey事后测验显示,与国家一级及国家健将组(75.9167±6.30236)相比,国家二级运动员组(67.7500±8.33530,P<0.001)的击球准确性评估分数显著低于国家一级及国家健将组(75.9167±6.30236)。(5)截击深度测试:单因素方差分析(F(2.33)=185.964,P<0.001)结果显示,两组间的截击深度评定分数存在显著性差异。Tukey事后测试显示国家二级运动员组(39.9167±5.90005,P<0.001)的截击深度评定分数显著低于国家一级及国家健将组(61.0000±7.00649)。因此国家二级运动员组和国家一级及国家健将组在统计学上有显著性差异(P<0.001)。(6)发球评估:单因素方差分析(F(2.33)=158.641,P<0.001)结果显示,各组间的发球评价分数存在显著性差异。Tukey事后测验显示,国家二级运动员组(90.2500-6.34071,P<0.001)发球评估分数显著低于国家一级及国家健将组(100.0833-5.72805)。因此,国家二级运动员组和国家一级及国家健将组在统计学上有显著性差异(P<0.001)。(7)惯性测量:三轴加速和三轴角速度惯性测量数据可视化后可明确区分两级不同水平运动员的五项基本网球技术动作。研究结论:我国目前所现存的网球技术水平分级标准能够得到国际网球等级(ITN)场地测试结果以及惯性测量数据的验证,具有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