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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华生在《心理学评论》杂志上发表题为《一个行为主义者所理解的心理学》一文,以否定"意识",转而倡导"行为"作为心理学的基础范畴,从而把心理学引导到行为主义。在心理学中,这个事实是尽人皆知的,而且,由此引起的效果,不仅在当时,就是到现在,也还依然能被我们感受得到。另一方面,詹姆斯于1904年在《哲学、心理学及科学方法杂志》上发表题为《"意识"存在吗?》一文,对文章标题的提问给予明确的否定的回答,同时提出"纯粹经验"概念,并构想以之为基础的彻底经验主义的形而上学。这个事实在心理学中却不那么为人们所知晓、所关注,由此导致的理论结果的思想史意义,更是很少引起心理学家们的反思和共鸣。华生与詹姆斯所否定的,是同一个对象,即作为传统意识心理学基础范畴的"意识"概念,但他们据以否定"意识"的根据和动机,则是原则性不同的,由此也决定了,他们所追求的思想路线及其实现的历史意义,也是大相径庭的。而且,由于他们所否定的,是传统意识心理学的基础范畴,所以,他们对意识概念的否定,也就是对整个传统意识心理学的否定,其意义不限于"意识"作为概念的局部,而涉及到心理学作为学科的整体。同时,与他们各自的否定的动机孪生共处的,是他们各自对心理学本身的一种肯定的理解,正是他们在理论上各异其趣的关于心理学的肯定的理解,最典型地代表了、并塑造着关于心理学的两种相互对峙的文化或逻辑,也正是这两种相互对峙的文化或逻辑及其中间形式的各种理论的表现形态,构成了心理学及其历史作为整体的全貌。所以,虽然就詹姆斯或华生作为个人的躯体的存在而言,无疑都已经离开我们很遥远了,但就他们的精神的存在或遗产而言,依然与我们今天的心理学的学术生态息息相关。这里将在阐明传统意识心理学背景中"意识"概念的范畴含义及其逻辑困难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华生和詹姆斯各自否定意识范畴的根据和动机,为批判地理解心理学及其历史和它的理论基础,提供一个新的解释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