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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1184家上市公司所公布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调查结果,从抗董事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实施等三个方面来构建投资者保护指数,进而从公司微观层面上来探讨投资者保护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作用,借以检验法与金融学的两个基本代理模型:后果模型与替代模型。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投资者保护程度较高的公司比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的公司具有较高的股利支付比率;在投资者保护程度较高的情况下,高增长公司和低增长公司之间在股利支付上存在相当显著的差异;当因变量为经行业调整后的股利/盈利比率时,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指数与公司股利政策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检验结果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后果模型”,即公司股利政策是投资者保护的一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