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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鉴于我国高校招生计划所存在的诸多缺陷和高考地域歧视的消极作用,提出在招生问题上,应当明晰教育部和高校的职权界分,赋予教育部在高校招生计划编制上的更大权力。在招生计划编制上,以教育部为主导展开工作,宏观调控,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加快解决地域歧视问题。高校要规范招生行为,招生计划制定要科学。高校虽然享有办学自主权,但自主权不是无边界的。在我国,多数高校还是国家投资兴办,高校学习机会还更多地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招生门槛对每个公民应该平等开放。因此,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自谦自抑,克服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的随意性,为社会提供服务。同时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监督。高校招生工作,从计划到录取,总是充满太多的神秘。腐败和不公正往往产生于阴暗中,因此,让公民充分行使知情权,对高考招生工作依法进行监督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