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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性猝死”是指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1]。可发生于原来有或无心脏病的患者中,通常没有任何危及生命的前期表现,心脏疾患病人突然出现意识丧失,在急性症状出现之后的1小时内便可死亡,属于一类非外伤性的自然死亡,病患的特征为出乎意料的迅速死亡[2]。百分之九十一以上的心脏性猝死是由于患者心律失常所导致,而某些非心电意外的情况例如心脏破裂、肺栓塞等的心脏性猝死患者也可于1小时内迅速死亡,但其发生机制及防治与心律失常性猝死相异[3]。我国心脏性猝死的患者位于世界之首,每年发病的人数超过50万人,并且有逐年递增的趋势。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与工作压力的增大,没有相关病史的“健康人”患心脏骤停的人数也逐渐增多,为临床心脏骤停的急救防治带来更大的挑战[4]。此外,心脏骤停在短时间内具有较高的致死性,因此进行及时的院前救治,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