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眼部损伤多见于法医学鉴定中,运用何种客观检查更能准确无误的反映被鉴定人的视力,并为双方当事人以及司法机关接受,是目前研究重点的课题之一。目前VEP在眼科临床中已被广泛应用,在法医鉴定眼部损伤中亦有重要参考价值。但由于VEP在伤情鉴定中其重要意义未被充分认识,笔者在工作中常遇到双眼无任何外伤,或仅有眼睑挫伤等轻微外伤,临床医师对VEP检查结果判断有误,而诊断眼外伤、视神经挫伤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