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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理论确立以来,传统“管制”行政正逐步向“服务”行政转型。在开放经济背景下,面对日益增多的港、澳、台商群体,警察机关如何调整管理工作思路,及时实现向“服务”型管理转变,为其提供高效满意的安全服务,是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试结合苏州的实践,阐述当前确立涉港、澳、台“服务”型警务管理理念的必要性,其所应包含的保障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给予特性化服务、构建互信互动公共关系等主要内容,以及高素质队伍建设、涉港、澳、台群体本土化管理机制、科技支撑等内在性要件。为提高涉港、澳、台警务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提供相关借鉴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