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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对比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揭示不同语言所反映的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本文采用《道德经》帛书文本和通行文本为汉语原文,选择了与之相应的英语译文五种,将二者通过对比和分析,总结出汉语和英语蕴含的各自民族不同的思维方式。从文字的角度看,"道"字金文形体,两侧为"行"字,"行"原表示十字路口;在这十字路口的内部有个"人"(上"首"下"止")。这就表示人在道路上行走(赵武宏2010:628)。我们很容易从这幅"图画"中领悟出"道"的本义即为"路",因此由汉字组成的汉语具有具象性和意象性特征,这就是意象思维,简称象思维,意象思维就成为汉语思维的最核心特征。其次,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来判断,该句为《道德经》的核心,是对道的规定和解释,但这种解释只是一种感悟式的陈述,既没有前提条件,也没有推理过程,是认识主体把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直接诉诸文字,是典型的直觉思维。直觉思维强调内心的省察和体认。再次,从语篇层次衡量,第一章后来分别用"无"、"有"、"常无"、"常有"两对范畴解释"道"的内涵,这里虽然用了不同的词语,但他们都是"道"的不同名称,是对"道"的含义的进一步深化。这种对"道"的解释本质上将"道"、"无"、"有"、"常无"、"常有"视为一整体,充分体现了汉语的整体思维特征,这种思维实质上就是象思维的合理发展和进步。以上从文字、语句和篇章三个层次概括出汉语思维主要有意象思维、直觉思维和整体思维。再看英语译文。从文字的角度分析,英语为拼音文字,是语言声音形态的记录符号,不论"Tao"或"theWay"自身只是几个字母的排列组合,本身是抽象存在,因而抽象思维是英语的首要特征。其次,因为这种抽象性,出于交际和沟通的需要,对词语表示的客观事物给予合理的规定就成为必然,这种规定就是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于是主客二分就成为英语思维的另一特征,在五种英译文中表现为:每一个句子都含有主谓结构,有些句子采用了被动语态。再次,从英译文的整体行文分析,不仅每一个句子都符合英语的语法,而且句子之间也用"and"、"but"、"yet"、"while"等关联词语来表示上下文之间的合理联系,这种行文上的特点就体现了英语的逻辑思维,语法就是这种逻辑思维的必然要求,于是逻辑思维就成为英语思维的核心特征。以上文字、语句和篇章层面分析《道德经》英语译文,我们发现英语具有抽象思维、二元思维和逻辑思维的特征。通过上述分析,本文拟得出以下结论:每一种语言都反映了操该语言的民族所独有的思维方式,语言和思维具有同一性。翻译活动中,不同语言之间的转换不仅仅是语言形式上的转换,更是思维方式的转换。对具有巨大差异的汉英语言而言,不仅须认识其组词造句的规律(即语法),更应认识语言蕴含的思维方式,这样不仅能掌握语言,而且能更好地认识中西文化差异,从反为建设中国的民族文化增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