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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運用New Kirkpatrick四層次評估模式,反應(reaction)、學習(learning)、行為(behavior)、成果(result),為探究的主軸,以修習通識教育「資訊法律」數位教材的學生為研究對象,透過結構式問卷調查,進行系統性資料蒐集與分析。同時,配合深度訪談質性分析,探討資訊法律創新教學之學習成效。研究結果顯示,學生對資訊法律課程有極高的整體滿意度(反應層次)、學生在資訊法律課程有正向的學習成果(學習層次)、學生學習資訊法律課程,有立即性或是經過一段時間之後的正向行為轉移(行為層次)、學生學習資訊法律課程對組織社會有極高的正向效益與貢獻(結果層次)。透過New Kirkpatrick模式的評估結果,肯定資訊法律課程在創新教學環境中之正面學習成效和課程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