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眼部钝性损伤致眶壁骨折的法医学鉴定

来源 :中国法医学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qayxgflx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38轻伤一级规定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此处双侧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5.2.4轻伤二级规定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5.2.5d轻微伤规定眶内壁骨折。相对于老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规定眶骨骨折的鉴定条款容易操作,减少了争议,随着影像学检查手段不断更新,眶骨骨折的诊断也越来越准确。在近两年鉴定中眶骨骨折鉴定要求重新鉴定已很少见,本地区不同鉴定机构对同一眼部损伤的伤情评定也趋于统一。
其他文献
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目前已成为中国法定戒毒模式。自2003年开始在禁吸戒毒领域引人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在加强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管理、解决吸毒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吸毒人员心理康复和社区康复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新形势下,以创新社会管理的视角,审视针对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服务和教育戒治,将戒毒康复人员能否回归社会作为衡量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一个标尺。本文就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面临的困境,以及对策作粗浅探讨。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回归社会后的自我管理及对其的帮扶,既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也关系到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更关系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工作成效和口碑。本文结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就他们回归社会的自我管理、共同帮扶等问题,进行浅要的探讨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途径。
分析戒毒学员回归社会后所遇到一些问题和解决这一问题的积极意义人手,提出了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外伤性(建议去除)孔源性视网膜脱离的伤残程度评定难点在于视力障碍与外伤存在因果关系认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总则规定:判定损伤“没有作用”的,不应进行致残程度鉴定。因此,在受理关于孔源性视网膜脱离的法医学鉴定的案件时,受理后应立即安排以下工作:首先告知伤者要外伤史明确,其次告知委托单位,立即调查其受伤过程,包括有无受外力作用的情况以及眼部所受外力作用大小等;并同时调查受伤后是否积极就诊并配合治
外伤性鼻中隔骨折在临床工作中容易漏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o)涉及鼻中隔骨折,这就要求鉴定人对其要有准确判断的能力.选取2014年1月-2018年1月受理的鼻部骨折涉及鼻中隔骨折案例的受力方式、临床及影像学表现进行分析研究.
在牙齿损伤程度评定之时,应该先前了解受伤者有无牙齿损伤史,有无病变、折断、脱落或缺失等有关情况。排除一些非外伤性牙齿松动、脱落的情况。鉴别创伤治疗期间与损伤无关的拔牙致牙齿缺失的情况等。总之在鉴定的过程中均要全面分析、认真调查作出科学的评定结论。
某市检察院公诉科一故意伤害案在法庭审理期间,伤者一直不服,法庭要求公诉科把伤者的损伤情况弄清楚了再来审理.伤者在致某市人民法院的重新鉴定申请书中强调其伤情经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查发现有新的伤情即有颅底骨折伴脑脊液鼻漏等情况,要求重新鉴定.
鼻部损伤鼻骨骨折等是法医鉴定中经常遇到的实际案例,鼻部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常涉及到鼻骨、上颌骨额突、鼻中隔、鼻颌缝、鼻额缝等,还可能涉及到鼻骨下端的不规则形状。因此,确定鼻骨骨折、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骨折等,必须掌握鼻部解剖知识,掌握《人体损伤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并能熟练地应用于法医临床鉴定的实践中。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法医鉴定工作。不可以将骨缝看做骨折,也不能将骨折误认为是骨缝。有时在CT上显示鼻骨
在眼损伤的鉴定中应该认真审阅病历资料,视力下降时,最好要求被鉴定人提交受伤之前的视力情况,仔细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涉及外伤导致的再结合眼科检查综合分析现有症状是否符合外伤后表现及病理变化的发生发展,与本次受伤事件是否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