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案件伪装交通事故四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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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有部分不法份子杀人后伪装成交通事故来逃避打击,虽然数量不多,但因其隐蔽性较高,因引起警惕。现将发现的杀人后伪装交通事故的四个案例予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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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司法鉴定体制就目前的情况看还处在初级阶段,其中鉴定机构人员的组成、鉴定程序的规范、鉴定质量的控制、等等都还很不规范,对此,我愿意和各位专家同行做一探讨。司法鉴定体制的现状与等级制鉴定机构的必要性自2005年十月一日司法鉴定由法院、检察院自审自鉴的终止转向由社会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司法鉴定,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由于转变过程急,交接过程短,个体成立司法鉴定所的现象相对占主流地位,司法鉴定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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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施行后,伴随社会鉴定机构的蓬勃发展,一案多鉴、一伤多鉴在诉讼中越来越多的呈现,特别是对同一被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彼此不同,甚至互有抵触,并随着网络的传播、媒体的报道,造成更加广泛与消极的社会影响。这样一方面让人民群众对法医鉴定的严谨性、科学性、客观性产生了怀疑,法医检验鉴定失去了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引发涉鉴上访缠诉的增多,造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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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伤情重新鉴定是指在伤害案件办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或办案单位因不满或不信服原法医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结论,而要求再次重新予以鉴定的情形。作为当事方依法应享有的权利,重新鉴定(简称重鉴,下同)原本无可厚非。但在现实临案实践工作中,却或因法医初鉴工作存在不足、或因当事人切身利益的不同需求影响、或因办案单位人员对此处置应对的不适应性而呈现出了数量畸高的现象,甚至演化成跨时间、跨地域、跨部门的持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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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张某某(女,42岁,南昌某企业下岗工人),自诉2008年2月19日晚22时许,骑三轮踏板车行至南昌市井冈山大道路段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事故致伤,当时被送往南昌某医院治疗,X线及CT示:右股骨大粗隆骨折,入院后,行右股骨大粗隆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等对症治疗,出院诊断:1、右股骨大粗隆骨折;2、左下肢小儿麻痹症;六个月后申请要求进行伤残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