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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西部生态安全与环境法矫正机制问题进行了探讨。西部的独特地理位置及其环境现状,又决定了西部生态安全保障是我国整个生态安全战略的根本与核心,而西部生态安全问题产生的首要根源--发展能力的贫困,需要完善环境法律矫正机制的输血与造血功能,以实现对西部的补偿与倾斜保护共存,实现对弱势利益的真正衡平,从而实践“从契约到身份”更高层次上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