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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49年11月4日,日本政府即已从媒体中得知美英两国关于安全保障的意向:“在以单独媾和为前提的情况下,日本的防卫或者是通过日美防卫协定或者是通过日美军事基地协定的方式提供。”’因此,外务省在12月3日完成的《关于单独媾和下的安全保障方针》中提出:“鉴于只能与以美国为首的诸国缔结和约的情形,我国的安全保障采取实际上委之于美国的方针”,仍继承片山内阁以来的“有事驻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