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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10日农业部以第7号令发布《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农业部根据该《条例》于2002年1月7日发布了三个管理办法,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于2002年3月20日正式实施。2004年5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目前《条例》和四个配套管理办法是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本文介绍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实施,并探讨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