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目的间的冲突与选择

来源 :中国法学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ezilei3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推行国家意志的一种工具,刑罚,就其本身而言,是不具有什么目的的,但是,却不能由此得出国家在运用刑罚权的过程中也不具有什么目的的错误断言。一般而言,刑罚目的,是指国家在运用刑罚权的过程中所希望取得的客观效果,对于这一点,学界已经达成共识。本文探讨了刑罚目的间的报应和预防,报应和预防是不能兼容在刑罚目的之中的,这是由正义的不可分性决定的;由于有了罪刑均衡原则的限制,一般预防说具有的功能包含了报应说具有的功能;特殊预防说和一般预防说相结合的综合理论是确定刑罚目的的恰当理论;在设计的综合理论时,不是将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进行简单相加的结果,而是一个将二者有机结合的体系;应当以特殊预防目的为主导,在从特殊预防角度考察丧失处罚必要性时,应当以一般预防为主导;当实现特殊预防目的所需的刑罚幅度和实现一般预防目的所需的刑罚幅度不一致时,应当以特殊预防所要求的刑罚幅度为准,但同时也要保证最低限度的一般预防效果。
其他文献
数罪并罚制度作为现代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贯彻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避免刑法的苛厉,体现人道精神,保障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得以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刑法规定的概括性、模糊性及不完善,致使数罪并罚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本文选取若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疑难且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求对司法和理论有所裨益。
我国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所谓“案件的特殊情况”,即酌定减轻情节。许霆案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许霆盗窃金融机构,判处许霆无期徒刑,引起一片哗然。包括知名刑法学者和司法权威人士在内的论者和许多民众,虽然支持盗窃(金融机构)罪的认定,但普遍认为量刑过重——许霆毕竟是因为A
主导产业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在经济的发展中起到指南针的作用,清楚的指明了发展方向,使得该区域的经济发展速度快、质量优.黑龙江省地处我国的东北部,毗邻俄罗斯和蒙古国.虽由于气候及地理位置的限制,使得黑龙江省的经济较中东部地区稍显劣势,属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省份,但黑龙江省的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如煤炭、石油等资源.因此,要将丰富的自然资源这一优势在最大程度地转化为区域经济优势,促进黑龙江省经济高质
民意能否介入量刑,或者说法官能否将民意作为量刑的依据之一?就此问题早已存在激烈的争论。200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关于死刑判决“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的发言将民意与量刑的问题再一次变为坊问、学界辩论的焦点。反对民意介入量刑观点的主要论据之一,是以民意为根据进行量刑,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就如有观点所言,在刑事司法中,考虑民意,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中国死刑制度的独创之作,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减少死刑的实际适用,为死刑罪犯改过从新起到重要作用。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未对死缓适用作具体规定导致诸多酌定情节的存在,而酌定情节的开放性和灵活性使得死缓适用能够对刑事和解予以适当考虑,从而扩展了死缓适用酌定量刑情节的范围;同时也能够对刑事和解轻缓刑罚的作用进行一定限制,进而减少其负面效果。
公司的资本制度作为公司的基本制度,对于公司经营、公司管理和公司发展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法律层面制定公司资本制度,是对于保护股东权益、稳定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等方面必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将公司原来的实缴资本制度向公司认缴资本制度转变,其中包含了由严到宽的法律思维,目的是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但废除了最低注册资本制度,针对公司运营阶段的资本制度却未能同时修订
本文分析了我国资格刑的配置现状,探讨了对我国现行资格刑立法现状的评析,提出了完善我国资格刑配置的具体建议。 我国现行刑法的资格刑配置存在诸多的缺陷和不足,有必要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于更好地发挥资格刑的应有功能和作用。具体而言,有必要从资格刑的定位、立法模式以及资格刑的具体内容等方面予以完善。
交通肇事罪是常见、多发的犯罪,也是一种典型的过失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第2款、第7条分别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
刑罚目的是立法者、司法者以及刑罚执行者对于刑罚所赋予的一种主观的美好的期望。这种预期的效果必须与刑罚的角色和实际功能相适应,并且在实践当中能够得以实现。在刑罚目的实现的过程之中,量刑是最直观和重要的环节。在量刑过程中,既是对于刑罚目的主观认识的过程,也是对于刑罚目的实现的实践过程。量刑是刑罚实践中较为复杂的问题之一,在实际操作中要综合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从犯罪人的主客观方面的要件出发,综合犯罪行为的
如果严谨的科学与唯美的艺术相结合,无论其作品表现形式的载体是什么,都会是一种绝妙的完美组合,即便是一纸死刑的判决书,也会把它看作是一帧精美绝伦的艺术珍品。然而,在实务操作中有时很难达到这种完美的境地,但这并不表明司法实务中不能追求“科学定罪与艺术量刑”这种完美的组合。定罪本身就是对犯罪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之所以将定罪称之为科学,是因为定罪过程是一个理论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尤其是我国作为成文法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