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是中国沿江、沿海发展带的中枢,城市群内城镇发展基础较好、经济实力雄厚、环境优越,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其城镇等级的划分及演变趋势也备受关注。在借鉴克里斯塔勒中心性理论的基础上,将研究范围拓展至中小城镇(剔除数据不完整等因素外共125 个市县),通过构建6 层15个指标的综合水平评价体系,运用主成分和聚类的多指标分析方法对长三角城市群进行城镇等级划分。得出结论:(1)长三角城市群城镇等级出现 “6 个等级中心地—7 个等级中心地”的演变;(2)城市群内第1、2、3 等级的城镇数量保持相对稳定,第4、5、6 等级内城镇个数不断增加,第7 等级逐渐减少,即出现“末级中心地向中等级别中心地”转移的过程。(3)城市所处行政级别与城镇等级的高低呈非正相关关系,如处于县级市的昆山其综合发展水平优于行政级别为地级市的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