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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传统的刑事诉讼模式是"侦查-公诉-审判"条线性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公安机关作为侦查主体缺少相应监督,容易导致错案冤案的发生。同时目前公诉案件都经过严格筛选,许多案件证据在庭审之前实际已实质性调查完毕,导致庭审流于形式。鉴于这种"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弊端,为了强化法院的监督职责,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