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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财政部制定有关固定资产减值的企业会计准则和2004年补充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以来,在学术界对固定资产减值相关问题的讨论一直倍受关注.本文通过解读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这一基本概念及其与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关系,结合目前学术界的观点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认为我国在修订会计准则中应对这一概念进行定义。同时,本文通过分析固定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解除了对减值损失全部转回与部分转回这两个概念的困惑;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中给出的一个限定条件“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也是没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