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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司法人工智能的设计进路主要集中在类案类判、演绎推理等,但通过对人类决策的心理要素进行探究,发现要对人类智能进行探索和模仿是难以绕开人类的心理、情感等要素的。本文尝试以人工心理的研究的现状为依托,提出司法人工智能的研究进路应当适当考量诉讼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和法官决策的心理要素等,使司法人工智能更加"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