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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被确定为试点的省市,有计划、有组织地展开了“让罪犯回家服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显然,这项工作在我国还是一项处于试点阶段的崭新事业,须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视角,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本文论述了社区矫正的必要性、可行性,探讨了推进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健康发展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