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眼球内出血的磁共振影像及超声影像表现

来源 :中国转化医学和整合医学研讨会(广州站)论文综合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marttiger198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探讨自发眼球内出血的磁共振影像及超声影像表现。方法:回顾性分析了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入住我院的5例自发眼球内出血患者的磁共振影像(MRI)及超声影像学资料,主要对其病变形态、信号、强化特征以及声像特征等进行观察分析。结果:本组5例自发眼球内出血患者均采用MRI以及经灰阶超声检查,均经彩色多普勒检查以及MRI增强检查。其中MRI图像上,病灶2例呈驼峰状,1例呈新月形,2例呈扁豆状;所有患者MRI增强检查病灶内部均无增强。5例MRI诊断2例检查结果正确,其余3例误诊。结论:自发眼球内出血MRI信号呈多元化改变,其主要特征为病灶内均无强化特征,与超声影像联合可提高自发眼球内出血的临床诊断率。
其他文献
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术(transcatheter aortic valve replacement,TAVR)在治疗重度主动脉瓣狭窄中的应用不断增加。新一代介入瓣膜器械的应用,增强了手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本文报道了1例72岁主动脉重度反流合并中度狭窄的男性患者,经评估为外科中高风险,应用Ken-Valve瓣膜经心尖途径TAVR。手术导管操作时间8 min,术中失血量50 mL,术后手术室即刻拔除气
本文提出一种基于阵列天线的数据时隙分配算法,构建预测数学模型,按照比例公平分配各节点数据时隙。实现无冲突预约和分配,充分利用自组织网络多跳的空分复用特性,降低协议开销。能够适应网络拓扑动态变化,网络发生分割或者融合后也能够及时调整,保证每个节点的数据时隙分配结果适用。兼顾数据发送的公平性,确保高优先级数据的低时延。自组网具有分布式组网和自组织、自恢复等功能,能够实现多跳中继的宽带传输业务,在组网拓
期刊
兼具高速和长航程的无人水下航行器可以拓展许多新的作战模式,动力系统是其瓶颈之一,而核动力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核反应堆电源系统小型化是技术难点。本文在结合了水冷热中子反应堆和温差发电技术的基础上,简化系统架构,优化设备布置方案,提出了一种外径小于533 mm,长度不超过3 m、重量不超过750 kg、具备输出100 kW电功率能力的核反应堆电源概念方案,因而有望使核动力无人水下航行器具备由通用
赵朴初先生(1907—2000),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名誉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杰出的爱国宗教领袖,著名社会活动家、作家和书法家。建国以后,赵朴初先生(我们都习惯地称他朴老)因佛教工作经常到江苏,有时一年要来几次。他曾于1993年、1994年和1997年三次到江苏,每次都有十多天。朴老与江苏佛教界人士和统战、宗教干部结下了深厚情谊。从1989年起,我担任
期刊
茗山老法师二三事净根因老法师的常随侍者有事他往,故我有因缘做他老人家的临时侍者,侍奉左右。在朝夕相随的日子里,我发觉:他老人家的一举一动都体现了佛法的精神,他是将佛法溶进了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之中,这种无言的教化时常令我感动。在此我仅列举二三小事,以飨...
期刊
“断卡”行动案件在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时,应进一步明确上游犯罪“查证属实”的具体标准,宜以一般人的感受为查证属实认定标准,只要有犯罪的事实即可,无须查明具体犯罪的种类。在涉“窝点”人员罪名的适用上,如主犯明知上游犯罪的种类,可对主犯适用上游犯罪的共犯,对其他人员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主犯不明知上游犯罪的种类,宜对主犯适用非法经营罪。无论适用何罪名,都要基于行为的主客观恶性均衡量刑。在对帮
提出了一种新型的对转式双转子盘式电机。首先,分析了该电机的工作原理;其次,比较分析了集中绕组和交叉环形绕组两种绕组拓扑结构,结果表明集中绕组电机除具有端部绕组短,节省材料的优点外,集中绕组电机能够产生更接近正弦的反电动势,并且齿槽力和法向力均得到削弱。此外,集中绕组的三相绕组端部长度一致,对称性好,更有利于控制;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将定子两侧齿槽错位的拓扑结构,实现磁通分流,在磁通密度一定的
目的 探讨基于JCI理念的核心问题管理模式在超声内镜检查护理流程的应用效果。方法 2019年1月—2021年1月,选取在医院内镜室行超声内镜检查的140例上消化道隆起性黏膜病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照组间基本特征均衡可比的原则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70例。对照组实施常规检查流程,而观察组患者实施基于JCI理念的核心问题管理模式的检查流程,比较两组患者检查前后的焦虑情况、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护理质量和护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立法的新罪名,其在实践中的适用存在争议,值得探讨。我国《刑法》中不存在直接规定帮助行为的条款,第25条第1款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涵盖了对帮助行为的处罚。《刑法》分则将帮助行为实行化符合国际立法潮流与国内犯罪治理需要,阐明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帮助型犯罪”的行为本质。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之行为的存在是认定此罪的逻辑起点,但不是此罪成立的全部条件,司法实践中仍需认定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