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股权安排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关键性议题之一,民营企业持有股权比例的大小与其能否充分发挥盘活国有企业的作用有着直接密切的关系。竞争性企业作为国有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能演变成的形态之一,指的是非公有资本占据主导地位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我国以往的改革史上几乎未曾出现过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从理论上来讲,这既与国有企业控股股东性质相关,又与国有股权特殊的控股权溢价密不可分。“宝万”事件是民营资本“宝能系”与国有企业万科之间的一场持续两年多的收购与反收购之争,最终国有资本一方取得了胜利维护了其控股股东地位,未能形成竞争性企业;而“云新”事件则是发生于2016年末的云南白药与新华都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案,其结果则是民营企业新华都集团成功入主了国有企业云南白药,竞争性企业得以形成。通过对两起事件的研究,我们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诸多相似点。鉴于此,本文引入这两起事件进行比较分析,以“云新”事件为主、“宝万”事件为辅,试图发现事件背后所隐藏的有关竞争性企业形成的内在逻辑。同时,本文分析了竞争性企业的形成给参与改革双方造成的影响。对于国有企业,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其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而董事会作为治理结构的关键环节,受到的冲击理应是最大的。对于民营企业,本文结合事件研究法加以探究,从市场投资者对这一事件的反应出发,并多方位寻找证据,以期阐明参与此次改革对民营企业的切实影响。通过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民营企业获得控股地位、形成竞争性企业是有利于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的;(2)民营企业需要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3)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民营企业并不是一件绝对的好事,民营企业在参与改革之前需要对自身实力进行透彻分析,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