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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农村的现实状况看,“村民社会”尚未形成,土地集体所有与农民成为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的矛盾,成为了影响农村法治建设的基本矛盾;而农村基层行政权的统一行使与农民经济自主权之间的矛盾,则是影响目前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矛盾。农村必须掀起新一轮的改革浪潮,以农村新的法治建设作为建设新农村的法制保障:通过新的立法和法律的良好执行,建立符合市场机制的集体土地运营机制,规范约束行政权力,逐步消除强制性“集体经济”组织,使农民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得到实际意义上的完全确立,使农村生产力得到新的解放,从而建立起符合现代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