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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中央六部及汉官对满族事务的管理。第二部分,通过对清代官制的考察,结合本文第部分内容,表达一点不成熟的看法:平常所说清朝“以满族为卞体统治”,并无大问题,但如果深入认识官员在行政中的实际作用,则对满官的实际作用及山此体现的职权不能估计过高,应充分认识汉官所起的实际作用及由此体现的职权。
总之,平常说到清王朝的性质,常常称之为是“以满族为主体统治”,以此概括清朝统治的特性,从大体上说、表面上看,并无大问题,但仅停留在这一笼统、表面的理解与认识,又是很不够的。准确认识这一问题,有必要将清代国家权力在满汉官之间的实际执掌和运作,作进一步的深入考察,而且应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另外,这种职权行使状况又具阶段性,清初、中期、晚清不一样,晚清,汉官的实际作用更明显。而传统王朝机构及汉官对满族事务的管理,又是清王朝这一多族国家性质的一种体现内容。以上还只是初步的、笼统、粗略的认识,更谈不上深入探讨,所述看法也不一定正确。但这类问题确实值得深入研究。
总之,平常说到清王朝的性质,常常称之为是“以满族为主体统治”,以此概括清朝统治的特性,从大体上说、表面上看,并无大问题,但仅停留在这一笼统、表面的理解与认识,又是很不够的。准确认识这一问题,有必要将清代国家权力在满汉官之间的实际执掌和运作,作进一步的深入考察,而且应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另外,这种职权行使状况又具阶段性,清初、中期、晚清不一样,晚清,汉官的实际作用更明显。而传统王朝机构及汉官对满族事务的管理,又是清王朝这一多族国家性质的一种体现内容。以上还只是初步的、笼统、粗略的认识,更谈不上深入探讨,所述看法也不一定正确。但这类问题确实值得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