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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污染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采取农业安全利用是首选方案。所谓安全利用,就是针对土壤的污染类型和污染程度,进行钝化处理,选种合适的农作物,加上水份调控的配合,以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的。显然,在重金属污染的农产品产地上,对土壤重金属的污染程度进行分级,是开展安全利用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以福建省农田土壤-作物系统为对象,历经十几年,系统地研究了区域土壤-农作物之间重金属的转移规律、主要重金属对主要农作物的毒害效应及其临界值,建立了区域性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的分级》(DB 35/T 859-2016)。该标准可以服务于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的划分、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安全利用方案。主要结果如下:1、从福建省40余个县(市、区)的农田上广泛采集了主要农作物(20余种蔬菜、20余个水稻品种)可食用部分和相应的表层土壤,分析了土壤中重金属(镉、铅、砷、汞、铬、镍、铜、锌、钼)的全量和有效量、土壤主要性质和农产品重金属含量、研究了土壤有效砷和有效汞的测定方法、重金属在土壤-作物系统中的转移规律,求出了主要作物(品种)的土壤重金属的安全临界值(有效量)。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酸性土壤中有效砷、有效汞的测定》(DB35/T 1459—2014)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的分级》(DB 35/T859-2016)。分级标准的制定方法如下:根据主要作物的土壤重金属的安全临界值分布,以安全概率为依据定出了各重金属的安全值、限制值和高危值。安全概率指区域内主要农产品种类(品种)重金属不超标的百分率,安全值、限制值和高危值的基本安全概率分别为90%、60%和30%,根据大量调查数据的校验结果,再进行调整,最后确定土壤镉、铅、砷、汞、铬、镍、铜、锌、钼的安全值、限制值和高危值(各临界值均以有效量表示),并形成地方标准,于2016年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的分级》(B35/T859-2016))。2、根据安全值、限制值和高危值,可以将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分为安全级(重金属有效量≤安全值)、警戒级(安全值<重金属有效量≤限制值)、限制级(限制值<重金属有效量≤高危值)和高危级(高危值<重金属有效量)。在安全级土壤上,绝大多数农产品不超标,可安全生产;在警戒级土壤上,多数农产品不超标,但不宜种植对土壤重金属富集能力强和特强的农作物;在限制级土壤上,不宜种植富集能力中、强和特强的农作物;在高危级土壤上,绝大多数农作物都不宜种植。在污染程度分级(Grading)的基础上,实施土壤钝化(Immobilization)、作物品种匹配(Variety)和水分管理(Irrigation),就形成了一种新的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农业安全利用模式(GIVI模式)。GIVI安全利用模式已经在福建省的安全利用示范区上应用。福建省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的分级》(DB35/T 859-2016)为基础,制定了福建省粮食禁止生产区的划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