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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50年代的两次或少成功的沼气浪潮以及70年代的能源危机之后,德国自1990年(输电法)以来掀起了第三次使用沼气的浪潮.沼气技术在80年代中期就已经开发出来,并利用一种简单的模式化设施为90年代奠定了基础,在90年代可以利用输电法的最低电力价格.这些情况有效地导致了自此之后的700多个沼气工程的建立.由于2000年4月1日彻底修订了输电法(被称为“可再生能源法”),对输送到公用电网的电力的补偿大大增加,并使沼气工程变得明确可行.预计沼气生产将会获得一种新的推动力.大型电力机构面对“输电法”的多次指责、带来不景气的补贴措施以及为限制批准沼气工程的建立而小心翼翼地寻求实施的法律和指令,这些事情几乎一去不复返了.虽然受到过这些指责,1998年仍有大约180个新的沼气工程被建立起来.利用农业有机废物运行的沼气工程的总数已增加到了700多个,其中约有30个集中化及社区沼气工程建在东德.从这些沼气工程中被输送到公用电网的电力每年达到3亿千瓦小时.到2000年中期,大约有800个达到平均60kWK装机电力和600m<3>消化装置容量的农业沼气工程,总装机功率达到约48MW.所有消化装置累积起来每年生产约2.50亿m<3>的沼气.大约164个农场主消化生长在总共970公顷土地上的能源植物.沼气的未来在于利用粪肥和能源植物中约10GW甲烷的潜力,并在利用废热现场发电或得将提高了质量的沼气输送到天然气管道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