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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总结以往学界对网络隐私权认识的基础上,认为应对各种不同表现形式的网络隐私权进行类型化,将网络隐私权类型化为网络身份隐私权和网络行为隐私权两种类型。又将网络隐私权的运行平台分为个人空间和公共空间,并分析了以上两种类型化的网络隐私权在这两个空间的具体表现。在类型化的基础上,认为网络隐私权的权能可参照所有权的权能来界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