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在侵权法中的意义

来源 :第四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quareston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故意概念在侵权法上式微的一个理论上的理由在于,故意和过失作为侵权的构成要件逐渐在客观化,故意因其主观性而丧失了评价侵权行为的意义。故意和过失被客观化为一种注意义务的标准,其间的区别是渐进的,只有在个案当中才能判断,抽象地从定义来区分的意义不大。本文并不试图给故意下定义,也并不试图从概念上廓清故意和重大过失之间的区别,仅对故意行为的三种典型的情形进行分析,并对故意在侵权法上其他的特别功能进行了综述。
其他文献
  本文从三个有关殡葬事务管理工作的典型事例入手,较为详细的梳理我国殡葬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发展的历史沿革;以适用范围较广的《合同法》和《精神损害赔偿》为
会议
  依法行政所蕴含行政合法化逻辑,在当代行政的现实情境中面临着合法化能力的匾乏。指出这一点,并不是对依法行政理念和逻辑的否定。事实上,作为行政法治变革在过去
会议
  社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肩负着城市基层自治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任,社区建设的主体是社区工作人才队伍,他们的素质高低、能力强弱、作风端正与否直
会议
  唐律与罗马法均为东西方古代历史上臻于完备的发达法律制度的典型代表。但罗马法的基本内容为民法或私法,通常被称为罗马私法,《国法大全》也称为《民法大全》。
会议
  肩负着界定物权并规定如何使各人获得物权的规则的基本任务使然,物权法旨在实践归属性正义或者获取的正义,而基本上无关乎分配正义。将物权法定性为公法、要求物
会议
  行政调解对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独特优势,是公安机关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方式。阐述了在行政复议调解方面、治安调解方面、“民调进所”方面、交通事故赔偿调
会议
  本文介绍了物权法定主义的界定原则及王泽鉴教授对物权当事人“不得创设”观点的理解;列举了物权法定存在的理由及由此产生的反思。
会议
  以物权法发展中的所有权从"绝对"到"排他"、物权从"归属"到"利用"、他物权从"利用"到"财富分配"三个方面,概括近代物权法发展的路线图,并于此中提出一些思考。
会议
  本文试图通过对罗马法相关原始文献考究,重新反思所有权的既有定义,检讨在多个方面都与立法实践日向偏离的、以单一所有权概念统摄众多所有权类型的制度构造。
会议
  我国《物权法》第六条确立了物权公示原则,并将登记和交付分别作为不动产和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那么,公示与物权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本文认为所谓公示本来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