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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作为大陆法系刑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因其能够合理的解释行为主体利用他人作为中介实施犯罪行为,而其所利用的中介因具备某种特定情节而与其不发生共犯关系的情形,在共同犯罪理论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备受世界各国刑法学界重视。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典对间接正犯却没有明文规定,然而有关间接正犯的案件在司法实务中也客观存在,由于我国的国情不同,大陆法系刑法学体系中的间接正犯的理论也未必完全适用于我国,因此,我们在借鉴国外关于间接正犯的理论的同时,一定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间接正犯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