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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2例职业病再鉴定案例情况来分析,虽然2案例均己经历了诊断和首次鉴定,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和工作环境监测资料也已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和首次鉴定机构的审核,但从现场调查来看,相关的职业史等资料仍不是很确切,甚至是错误的。如单纯依赖用人单位所提供的职业史等资料草率作出再鉴定结论,则在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将给职业病再鉴定机构带来纠纷。因此,认为在进行职业病再鉴定前,开展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仍然是重要的和必要的。在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尚存在职业卫生监管脱节,作业场所职业性有害因素识别和检测不全面、不准确,企业现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足等情况下,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仍不失为职业病再鉴定前明确当事人职业接触史,以确定职业接触与临床疾病因果关系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