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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医疗机构用人制度改革逐步深化。
目前,在我国医疗机构中占主导地位的主要是事业单位类型的公立医疗机构,也存在民营医疗机构以及企业制的公立医疗机构,用工单位体制的多样性导致了用工形式日趋多样化。
加上近年来新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及相应普法宣传的开展,医疗机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争议情况复杂多样,处理难度也逐渐加大,给医疗机构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对于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管理者而言,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与处理工作,对于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及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