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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通过对3 例职业性听力损伤致残等级鉴定案例的分析讨论,提高对《工伤标准》与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区别的认识。方法 分析讨论3 例职业性听力损伤患者致残等级鉴定及相关职业病诊断存在的问题。结果 由于《工伤标准》与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中纯音听阈检查结果计算方法不一致等原因,致使职业性听力损伤致残等级鉴定结论易出现偏差。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应了解《工伤标准》规范性应用文件中增加的《噪声聋标准》和《爆震聋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部门需加强对相关国家标准的培训和研讨,避免伪聋或夸大聋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