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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我国死刑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中常用的话语,也是死刑案件判决书中常用的语言。在刑事审判中,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审理中,经常出现民众写“万民状”齐声讨伐犯罪嫌疑人,有时甚至为数众多的群众静坐于法院、检察院或政法委的门口,要求严惩犯罪嫌疑人。如何正确处理民愤在死刑适用中的地位,关涉到案件定性与量刑的正确与否,决定着犯罪人受惩罚的程序,甚至决定着犯罪人的生与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