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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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互联网市场的迅速发展对竞争与消费保护法形成较大的冲击,如何规制互联网竞争行为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012年北京高院在审理百度诉360一案当中提出了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成为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条新的边界.该原则相比于一般条款有更为突出的优点,但要运用到司法实践当时也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将从该原则的由来、司法实践类型化、具体界定以及救济这四个方面对其进行深入地探讨,尝试作出准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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