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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间,除了通过常规商业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为可再生能源项目,节能降耗改造项目融资外,大唐集团还充分利用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为以上项目类型融资。集团尝试了多种创新模式,并十分重视研发工作,不断在认识和工作方式两个层面总结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京都议定书2012年到期,集团在CDM项目级交易的基础上,通过研究西方成熟经验及开展相应合作逐步介入市场的上下游发现额外价值;整合集团内外碳资产,扩大碳资产管理规模,争取碳资产的国际定价权,使集团内外碳资产利益最大化;把握国际规则变化的契机,抓住未来融资渠道多元化的历史机遇;继续加大研发力度并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的深度合作,为集团和行业此领域的融资持续进行探索,同时也要增加对外部环境变化的知情权;通过现有工作的经验积累及业务和研究对外合作,培养一支有能力应对变化并把握机遇的人才队伍,并不断扩大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