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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科学是法学和其他科学学科之间的交叉学科。鉴定结论是法庭科学的证明价值实现的载体,而质量是司法鉴定的生命线。鉴定结论的内涵和使用现状表明鉴定结论需要质量控制。为了提高鉴定结论的质量,更好地为诉讼服务,法庭科学需要质量控制。法庭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现在鉴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素质的提高、鉴定机构的完善、鉴定程序的标准化建设。当事人质证制度和法官审查鉴定结论制度的完善,以及法学教育的探索型创新能够促进鉴定结论的正确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