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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抓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要求,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效的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同时一定程度上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江苏省作为全国第一批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政策的试点省份,在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以认真分析研究土地资源利用情况为基础,扎实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工作,通过试点地区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的方式和方法的探索,逐步摸索出切实可行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的技术路线和技术规范。去年高港区就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争取城镇建设用地挂钩指标2700多亩,通过以往工作的经验,本文对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