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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辩协商制度,又称辩诉交易,作为一项在西方国家诞生的司法制度,在我国建立此制度的是否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法治需要,国内许多学者,经过研究产生一批成果和效果显著的学术作品。实践中,在各类相关案件对于控辩协商制度的使用,使得此制度表现出来的司法价值和社会效果令各诉讼主体和法律职业者共鸣感增强。笔者认为,在现有的实践和研究基础上,通过不断的探索和试点运用,建立控辩协商制度的必要性和体现的应有司法价值,定会融入到现有司法体制中去,体现法的先进性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