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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内生过程。政治法律制度、社会文化习俗、科学技术水平、股权结构特征等因素是决定其形成和发展的基本力量。前三者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是宏观的,后者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是微观的。股权结构的差异决定着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公司治理结构中权力制衡机制的差异,从而影响着公司治理成本的差异,这也决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在不同治理模式中发挥作用的约束条件,从而影响其作用的有效性发挥。相对来说,在法律制度和企业契约不完善的条件下,代理型公司治理模式中独立董事的作用比较容易发挥;剥夺型公司治理模式的作用难以发挥;混合型公司治理模式的作用最不容易发挥。股权结构因素是决定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的根源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