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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背部刺伤后致呼吸道异物窒息死亡1例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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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分局 四川 泸州 646000 泸州市公安局 四川 泸州 646000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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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医学会
【发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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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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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没有明文规定法院不得受理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案件。我们可以通过对《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文进行相应的解释,明确“合法权益”可以蕴涵“环境公益”,把环境公益行政诉讼纳入到现行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中。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矿业权取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矿业权取得制度基本原则的有偿取得原则与平等但有差别原则。笔者对确立上述两个基本原则的理由进行了学理论证,并依据这两个基本原则提出了完善我国现存矿业权取得制度的具体设计方案。
在环境问题日益繁杂的今天,面对传统诉讼制度在环境群体性纠纷上的无力,尽快完善环境群体性诉讼制度显得极为重要。结合本国国情,借鉴域外经验,我们应该努力建立这样一种群体性诉讼制度:它改变传统严格以“损害事实”为标准的当事人制度,而以“普遍损害”为标准,将环境请求权赋予普通民众;它以同一法律或事实为依据,融合公益与私益于一体;它改变传统私法与公法分别救济,三大诉讼分立审判的诉讼模式,从而能够有效地、一次
近几年环境案件呈现出了水污染趋势恶化、大气污染严重、突发性的环境事故增多、环境群体性事件迅速增加等特点。环境行政复议制度作为公民权利救济和行政纠纷化解的一种重要机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近些年来环境复议制度又出现了新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分析了环境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旨在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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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拟通过从口唇、面颊的解剖学定义及《标准》中口唇全层裂伤、面颊部穿透(对)的释义的理解,讨论口唇穿通伤的损伤程度鉴定,以期对此类损伤的鉴定意见达成统一性.
笔者认为唇红的全层撕裂伤愈合快,且唇红疤痕无增生和凸起,只留有浅印迹,对人体健康损害较小,对面容影响较小,不宜和面部皮肤创口评定伤情相同。故建议参照第5.2.4b条(面颊部穿透伤,皮肤创口或者瘫痕长度1.Ocm以上的,评定为轻伤二级),修改第5.2.4c条为口唇全层撕裂伤超过唇红缘1.Ocm以上的,评定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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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例中胸主动脉断裂的形成机制除胸主动脉的形态结构特殊外,还与死者胸腹部受到巨大压力时,血液在主动脉内壁上产生的水锤效应有很大关系。所谓水锤效应是指,液体在管道中快速流动管壁被突然阻断时,液体由于惯性,产生水流冲击波作用在管壁及断端,就像锤子敲打的过程,从而对管壁产生很强的破坏力甚至将管壁冲断。本案中,死者胸腹部被车辆轮胎碾过,由于压力巨大而将主动脉降部及胸主动脉远端几近闭塞,动脉中流动的血液在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