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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2004年4月,又被文化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性试点城市。在得到国家高度重视和社会普遍认同之际,如何把苏州的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使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生生不息、发扬光大,这是需要深思的问题。它是打造“文化苏州”的重要任务,也是苏州保持综合竞争力、推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本文介绍了近几年来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苏州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的下一步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