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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是新时代背景下推动体育强国建设和青少年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导,试图通过各部门、各主体的系统合作与努力,破除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和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藩篱。其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规范社会体育组织发展的重点目标和对象,也是推动体教融合工作的重要力量之一。本文研究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指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扶持创办的,具有公益性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其注册部门为民政部门。市场上以营利为目的的青少年培训机构不包含在内。体教融合背景下,针对当前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定位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职能:第一,提供业余体育训练,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在我国,提供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的主体包括学校和俱乐部,相对于学校,俱乐部在提供业余训练和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这主要体现为俱乐部通常是以具体的体育项目为导向,相对于学校的体育课更具有针对性,青少年可以以兴趣为前提参与俱乐部训练,进而激发对体育训练的热情,最终达到"每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的目标。第二,发掘体育后备人才,提升竞技体育成绩。从当前看,我国后备人才培养途径更加多样化,包括学校培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养、职业体育俱乐部培养以及体校培养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作为公益性的社会体育组织,更加贴近社区,"从娃娃抓起",在人生最开始的阶段培养体育兴趣,发现体育人才,并实现向职业体育俱乐部和专业队输送人才的功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探索体教融合背景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发展:第一,推行俱乐部实体化,推动俱乐部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俱乐部内部治理结构。治理结构是俱乐部发展的基本框架,是俱乐部发展的硬件基础。完整的俱乐部治理结构主要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等三个方面。构建完善的内部治理制度。治理制度是俱乐部发展的软件基础,俱乐部要探索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提升俱乐部的自身能力。自身能力建设是俱乐部持续运行与发展的保障。第二,完善俱乐部行业治理体系,加强行业自治。首先,成立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联合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出台俱乐部标准,指导俱乐部业务,推动俱乐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监督俱乐部运行,组织俱乐部联赛竞赛活动等。实现联合会对俱乐部在政策和业务等方面的指导。其次,建立地区统一的俱乐部管理平台。将所有符合发展规范的俱乐部都纳入到平台管理,实现俱乐部信息的公开透明,民众可以通过平台查询得到俱乐部的发展情况和培训情况等。第三,加大政府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支持。政府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支持可以体现为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场地设施支持等三个方面。政策支持方面,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创造有利于俱乐部发展的政策环境。资金支持方面,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加大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资金支持。场地设施支持方面,政府要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俱乐部低费开放。第四,打通俱乐部和其他主体的沟通合作渠道,充分分析各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主体面临的优势和劣势,实现各主体之间的优势互补。第五,加强部门间协同,为俱乐部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体育部门应当为俱乐部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和政策支持,制定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出台青少年体育培训从业资格认定标准,加强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之间的合作。积极发挥各级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要与单项体育协会共同研究出台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项目锻炼标准,要做好俱乐部教练员的培训工作,实行教练员持证上岗制度。再次,强化各级税务部门、民政部门、发改部门在俱乐部发展中的指导作用。切实推动面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民政部门对俱乐部的资格认定和注册管理,发改委等部门要及时出台适合公益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提供培训服务的价格清单,使得俱乐部培训收费有据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