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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国家文物,消除违法经营和偷盗诈骗等犯罪现象,保护文物售买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采取以下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于文物市场(古玩城、经营户、地摊)的管理:建立文物鉴定人员的社会化考级制度;禁止古玩币场经营人员或其他人私码自收售文物;允许民间的自由转让,同时向有关机关申报、登记;海关如对凭证出口的文物或工艺品、当代艺术品等有不同意见,可由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组织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