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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引言"盖文字或其他符号,如差之毫厘,其意义则可能失之千里;观察时之错误危险深大,尤以当其在实质上对于视觉有所近似时未然"。~①此谓证据考察之基本理念。《民事诉讼法》第63条将电子数据纳入法定证据种属,意味着立法新增独立证据方法;2015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进一步将即时通讯记录作为电子数据证据内容。然而,由于我国民事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