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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清单试图以“民间造型艺术类”一词取代“民间工艺”作为分类定名提出质疑,认为欠个性、欠明白、欠地道,实属没有必要的多此一举:
事关艺术范畴与分类定名的科学有效性,结合传统民间工艺“乐清黄杨木雕”的特性,对“民间造型艺术类”这一新提法给予富有理论辩驳力的批评,以正视听,参与“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