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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植物既可以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也存在很多环境风险和食品安全问题.在转基因植物的环境风险方面,抗虫转基因作物的大规模环境释放可能会导致抗性靶标生物的产生,转基因作物可能对非靶标生物产生不利影响,外源基因可能在转基因植物与其野生亲缘种通过基因漂移而造成外源基因的扩散.正因为转基因生物具有环境风险和食品安全问题,所以,制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对转基因生物进行安全性管理是国际社会的共识,而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标准则是生物安全管理的技术基础.
转基因生物的生态环境安全检测问题受到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已经进行转基因生物大规模商业化生产的国家。《生物安全议定书》是对各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在转基因生物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方面作出了很多强制规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履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评估和控制抗虫转基因植物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我国制定了《抗虫转基因植物生态环境安全检测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适用于通过表达抗虫蛋白而具有抗虫新性状的转基因植物生态环境安全检测,不适于非抗虫性状转基因植物以及复合性状转基因植物的生态环境安全检测。具体内容涉及抗虫转基因植物对非靶标生物影响的检测、抗虫转基因植物基因漂移检测、抗虫转基因植物生态适应性检测、靶标生物对抗虫转基因植物产生抗性的安全性检测方面。
《导则》在每个环境风险的检测内容中都与我国已经发布的相关标准进行了很好的衔接,不仅与农业部己经发布实施的转基因植物环境安全检测标准没有冲突,而且是在对现有有关标准成功经验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对现有标准的补充、完善和提高,可以为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的实施和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提供更加科学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