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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司法公信力关注有加,与其将其定义为司法权力主体与社会公众之间信用关系,不如说是法治主义之下的意识产物。那么,既然作为法治主义的产物,以宪法权威之视角研究司法公信力似乎更为妥适。如此,可以更为清晰地探究司法公信力与宪法权威之内在关联,进而试图通过构建宪政体制、落实两院宪法地位以及唤醒公民理性意识等方面达致构建司法公信制度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