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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企业家”是一个容易在理论和实践上引起混乱的命题。本文分析了这一命题的由来,讨论了关于这一命题的几种观点,尤其是2004~2005年对中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的“郎顾之争”中与本主题密切相关的问题。以鲍莫尔企业家的行为动机假设和生产性企业家、非生产性企业家、破坏性企业家的划分为基础,文章指出:“善待企业家”是一个貌似基于熊彼特企业家理论的伪命题,应当善待的是生产性企业家而不是非生产性企业家。文章认为,衡量是否属于生产性企业家的标准是企业标准和社会标准的统一。文章探讨了善待生产性企业家的“正名”“激励”“约束”“服务”等路径,通过这些路径,支持生产性企业家坚守自己的操行,引导非生产性企业家向生产性企业家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