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制度调查报告

来源 :北京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q27123231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通过分析指出北京大学的本科招生制度,在无论是在客观效果还是在制度设计的主观思想上都存在对不同地区考生区别对待的情况。在《高等教育法》没有明确授权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公民居住地而对公民受高等教育权进行区别对待或限制的时候,北京大学区别对待不同地区考生的作法将受到来自作为公民宪法权利的受教育权、宪法平等权和《教育法》规定的公民平等受教育权的强烈质疑,因此在宪法和法律上都存在很大问题。而且,由于北京大学并没有公开它区别对待不同地区考生的理由,人们只能认为北京大学的主观判断是其以地区为依据甄别考生的基本标准。即使以存疑的高校招生自主权来为这种主观判断辩护,在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位阶要低于公民接受高等教育权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以地区为区别对待标准的作法面对的置疑只会进一步严重而不是缓和。
其他文献
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刑事诉讼活动首先就是收集、审查、判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建立和健全证据规则才能保证合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正确地审查判断证据,使证据所认定的案件事实符合事实真相.证据规则是否健全是体现一个国家诉讼制度民主、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证据规则的规定比较原则,证据法治仍然滞后和不足.2010年6月24日,"两高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给检察官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目前实践中还缺乏实现检察官非法证据排除责任的具体操作程序.因此,可以考虑构建由检察官主持的非法证据排除听证程序,该程序在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启动,由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各自提出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最终由检察官做出是否对证据进行采纳、是否作为批准逮捕和起诉依据的决定.同时,听证程序还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来支持其运行,
简述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情况,全省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对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筹兼顾,扎实推动,实现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进步。通过全省检察机关上下一心、扎实有效的推动,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也总结了一些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到,要使三项重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必须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必须在领导干部带头上下功夫,必须在强化学习、武装思想上
会议
会议
本文首先将简单地介绍现有德国入学考试制度以及其对中国高考改革的借鉴意义.其次,笔者将结合德国教育平等权和中国特殊情况,给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教育平等权的定义.此定义旨在为正在进行中的高考改革建议一个统一的方向与标准,并根据此统一标准就现有改革措施进行概括性的评价.
文章首先研究了美国“纠偏行动”的起源与发展,其衰落及其背景,随后分了美国对“纠偏行动”的司法审查,同时指中国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在实行此政策的初期是有积极作用的,经过多年,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水平都得到了发展,一些地方甚至达到了汉族地区的教育水平。那么一些考生接受同样水平的教育,因为民族不同,却享受加分政策,这显然不公平。
本文通过分析美国高等教育肯定性行动及"反向歧视"的挑战,指出在严格审查的情况下,最高法院要求接受审查的涉及按种族进行的分类,分类是为了实现“重要的或迫切的政府利益”,相关的立法措施所采取之手段尚需本诸于“必要性”限缩,分类经过了“严格限缩适用范围”。于是按种族将申请人进行划分并将种族因素考虑在内的密歇根大学招生政策自然要通过严格审查。最高法院不会自动的宣布这些划分为非法,但显然它们必须能够通过“严
本文通过分析指出需要从宏观上关注如何缩小族群之间的差距,这是政府的责任。同时民族高校所进行的科研活动与人才培养都是围绕解决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民族问题,如何结合形势发展,实现我国民族理论研究的与时俱进与少数民族人权保障理论的创立,通过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增进世界各国对中国民族政策的了解,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因而,民族高校的教育经费需要国家财政予以特殊重视和建立特别的保障
高等教育应该坚持科学发展观,高考改革创新应该坚持全面发展、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及强有力地护航,为特殊人才提供特殊平台,在当前人数多、人民学习热情空前高涨的形势下,探求一条满足处于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水平层次的人民学习愿望的通道,探求各地区教育资源合理使用的措施,加强防治和监督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