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

来源 :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uili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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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此项规定使中国现行的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受到了质疑,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的区分显得非常紧迫,应严格限定公益拆迁的范围,规范确定公益拆迁范围的程序,并公平合理的补偿。区分公益拆迁与非公益拆迁,应当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达到共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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